9月8日,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解乐范,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欣培,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孙同旭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善联主持会议,来自全市的单位会员代表、个人会员及嘉宾共70余人参加会议。
时光指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我市全面实施依法治市战略、推动法治环境改革攻坚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方面迈上了新台阶,步入了职业化、标准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轨道。对于充分发挥各机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解乐范对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在强化职能作用、加强业务建设、严格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程序,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监事选举办法(草案)》《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 我所管理合伙人、主任助理林娜律师当选为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