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号召,着力在《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下有效运用民法典的新概念新规定新精神创新高效地处理海商事纠纷,近日,由烟台大学法学院与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主办、烟台大学自贸区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承办、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海商事审判与民法典研讨会在烟台大学举行。烟台大学法学院、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烟台海事局、烟台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及律师、港航企业派代表参加研讨。
研讨会上,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和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负责人李军、我所高级合伙人张崇武分别致开幕辞。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平、林广会,烟台法庭法官秦涛,烟台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警官张海军分别主持了四项专题讨论。与会代表围绕三无船舶的处置、证照不全海上养殖的侵权赔偿和海域征收补偿、海域使用权的保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调整、走私船舶没收程序与船舶优先权、抵押权的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李瑛、黄伟明,烟台海事局法规处处长李盛泉及我所高级合伙人张崇武分别从专业理论和案例实务角度对问题进行了讲解点评。 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高校调研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向,为企业、律师解决了实务中的问题,有助于行政、司法机关提高专业水平。下一步,各方将继续加大沟通、交流力度,对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