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我所开展精品讲堂第十九期。本期精品讲堂由业务一部承办,部门主任石磊担任主讲人,围绕建设工程实务焦点——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与实操要点展开深度分享。我所各业务部、开发区所律师到场参加培训,济南所、青岛所律师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参与。
建筑行业实际施工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直是实务中的焦点与难点,石磊部长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深入分析了实际施工人的诉讼主体问题、发包人责任性质问题以及实际施工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挂靠人如何维权等相关问题。
本期精品讲堂聚焦建设工程实务中的关键问题,为律师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交流平台。这对于律师们今后在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案件时,能够更精准地把握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熟练运用实操要点,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也进一步提升了我所律师在该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